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发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合作协议,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任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2. 选派规模
计划选派实习生188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8人、联合国难民署18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9人、联合国粮农组织32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人、国际电信联盟32人、国际移民组织28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3人、世界粮食计划署4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人。
3. 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要求和《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其中,国外申请人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的人员。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4年4月10-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 单位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在学院、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书须和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学院、书院推荐意见书各一封,须加盖公章)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六、其他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吴凡,010-66093594/3334
校内联系人:屠老师,0898-66269571
更多详细信息请见《2024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14
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