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23年11月07日 16: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我校奖学金名额如下:

1.访问学者: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可推荐3名人选,留学专业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

(1)来校工作满1年的中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2)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插班生

(1)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

(2)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三)外语条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申请、选拔办法

(一)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师生于11月1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老师处。

1.所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500字以内)。

2.外语水平证明。

3.奖项、成果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需提供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二)请相关学院积极做好项目人选推荐工作,公示结束后于11月16日之前向国际合作交流处上报推荐人选名单。(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请人应于11月10-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四)学校将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五)被推荐人应在12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具体详见项目简章。

七、评审及录取办法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2.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3.俄方一般于 2024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八、派出

1.派出时间一般为2024年9-10月,具体派出时间以俄方通知为准。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受各类因素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九、项目咨询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陆子怡、黄玥玢

电话:010-66093559/3933

邮箱:ouyafei4@csc.edu.cn

2.教师申请

校内咨询:孙梦羽

电话:0898-66279022

地址:国际合作交流处,206室

3.学生申请

校内咨询:屠思洁

电话:0898-66290951

地址:国际合作交流处,201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