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发挥我校研究力量和一线优势,推进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与提质增效,现我校启动申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选题方向
选题应贴近教育政策、理论发展和教育实践的需求,聚焦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突出问题和重点议题,结合已有研究基础,坚持问题导向,重视成果应用,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提供及时、准确、务实和前瞻性的参考。申报课题应立足于办学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重要选题。
(一)资助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1.中外合作办学在线教学质量保障实践研究
2.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研究
3.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引进课程混合式教学实践研究
4.中外合作办学非通用语种及复语型人才培养研究
5.中外合作办学国别与区域实践研究
(二)自筹经费课题选题方向
应主要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重点问题,结合我校的特色、优势和需求,自主选择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课题需具有较好的普遍性和针对性。
二、课题资助标准
(一)资助经费课题:若干项,交流协会资助人民币1万元/项。
(二)自筹经费课题:若干项,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三、课题立项及结项要求
(一)课题立项。交流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立项名单将通过交流协会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课题负责人发出课题立项通知。
(二)课题结项。所有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内,课题负责人需根据不同类型课题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和结项总结,交流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课题结题审批通过后,颁发《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结题证书》。
(三)成果所属及要求。课题研究应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注明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四)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与《教育国际交流》杂志合作,成果将择优在杂志上刊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报交流协会秘书处撤销课题,追回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不能如期完成课题任务;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7.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结题或在研项目内容与申报课题类似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如发现,即撤销课题项目,两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由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并提交《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注明“合作办学课题申报”)。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学校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
附件:2022年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联系人:赵漫麒 66215386
电子邮箱:300051@hainanu.edu.cn
地址:办公楼410室国际合作交流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