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我校海外访学项目及联合培养项目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外访学项目说明
我校学生可通过学校友好院校或合作机构申请赴世界顶尖大学自费进行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交流学习。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为海外名校注册学生,在注册院校就读,学习结束后获得该校官方成绩单。学生在海外院校就读期间所修读的相关课程学分可按学校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二、联合培养项目说明
(一)“2+2”(“3+1”)双学士项目:
在此类项目中,我校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海大就读,完成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评价分达到75以上(含75分)同时达到所申请专业的雅思成绩要求的学生可申请于第三、四学年到对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作为全日制学生完成相关专业学位课程;或前三年在海大学习,第四年前往对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学生符合联合培养双方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海大和联合培养院校将分别颁发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二)“2+2+1”本硕联合培养项目:
在此类项目中,我校学生将在本校学习两年,之后在对方院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其本科学历由我校颁发。另外一年的学习时间,学生将在对方院校完成一个本硕联合培养项目,由对方院校来颁发硕士学位证书。我校学生在对方院校学习期间将作为全日制学生来完成其学位所要求课程。
(三)“2+1+1”项目:
2+1+1项目是指海大在校本科生到对方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在这一年中,可以是一整年的访问学习,也可以第一学期在对方院校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学期在学习课程的同时参加由项目合作伙伴提供的实习。学生在对方院校学习全程可以获得大学学分,获得对方院校师资的辅导。完成学习后将获得对方院校的结业证明、所参加课程的学分以及一份实习证明。该项目不获得对方学位。
(四)“1+1+1”双硕士项目:
1+1+1硕士双学位项目是海大在校研究生到对方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我校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海大相关专业就读,完成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所申请专业的雅思托福成绩要求的学生可申请于第二学年到对方院校学习,作为全日制学生完成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学生第三学年继续在海大完成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课程。我校根据学生完成学业的情况,对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学生顺利完成硕士课程,对方院校会根据学生就读的成绩和专业颁发对方院校硕士学位证书。
(五)“3+1+1”本硕联合培养项目:
在此学习计划中,我校学生将在本校学习三年,之后在对方院校学习一年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其本科学历由我校颁发。在第二个1年,学生将在对方院校完成一个本硕联合培养项目,由对方院校来颁发硕士学位证书。我校学生在对方院校学习期间将作为全日制学生来完成其学位所要求课程。
(六)“1+1”单学位硕士项目:
“1+1”单学位硕士项目主要招生对象是海南大学本科在读学生,大三下学期开始报名,且能确保大四学年顺利获得海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硕士第一学年在海南大学修读,第二学年在外方大学修读,两年完成所有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即获得外方大学单学位硕士学位证书。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报名截止时应年满18周岁;
2、所修读课程平均绩点(GPA)在2.5 以上,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3、在校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4、英语水平达到所申请学校的相关要求;
5、能够自行承担参加此项目所需费用;
6、申请海外访学项目者应为我校在籍普通本科生;
7、报名时学籍并未处于异动状态,即目前未参加学校其他在境外交流项目的在校学习者;
8、各个项目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
(二)申报语言要求
各个项目具体语言要求请参看附件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在报名期间将以下材料交到国际合作交流处:
1、“海南大学学生参加海外访学项目申请表”或“海南大学学生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拟定的课程修读计划(学生在派出前须提交拟修读课程计划,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派出);
3、成绩单原件(由学院教研办开具并加盖学院章);
4、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和护照复印件。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成绩、课程修读计划以及奖学金资格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三)根据学生选择的项目,国际合作交流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提交给友好院校或合作机构,申请国外大学;
(四)国际合作交流处将申请成功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国际合作交流处网页公示经学校批准的派出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
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生离境前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按期返校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需带回在境外院校出具的校方成绩单、相关的课程介绍、该校的成绩记载及学分计算方法,由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
六、报名时间
项目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6月5日,但具体院校的申请时间以其发布信息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可选学校、申请要求、费用说明等其他信息见附件。
(二)由于今年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如果在2022-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其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外方院校有可能取消或减少访学或联合培养学生的名额,或改变访学或联合培养学生的授课方式,请同学们提前知悉相关风险。
(三)我校仅具备推荐权,最终录取结果和条件由境外院校最终决定。
八、项目咨询
欢迎致电或电邮咨询,并随时关注国际合作交流处官方公众微信号。如果想了解报名流程、院校概况、选拔条件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如果想了解课程修读、学分认定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院教务办或学校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与服务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09室
联系 人:屠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290952
Email:sijietu@hainanu.edu.cn
腾讯QQ群:海南大学校际交换、联培、访学交流2群(群号:459609770,加群请备注姓名、院系、年级)
微信公众平台:海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微信号:hnufao)
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
联系 人:陈黎明老师
咨询电话:66262267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本学年度学生海外访学、联合培养项目选拔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