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大学“一院一校”国际化办学行动计划>的通知》(海大【2020】127号文件),为做好我校“一院一校”国际化办学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一院一校”计划)2021年度重点项目申报和2020年重点项目中期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国际化办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放申报的“一院一校”计划重点项目包括战略合作伙伴项目、国际一流人才培养项目、高端外专引智项目和国际联合科研平台培育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
本次项目申报主体为国际合作交流基础较好、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院系或经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须从院系总体发展计划出发,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并落实具体负责人、内部激励及管理机制。
可以同时申请一个或多个重点项目。申请多个重点项目时,重点项目申请书须分开填写,每个项目都必须单独填写《海南大学“一院一校”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每个学院每个专项最多可申报一项。学院内部申报期间若出现多个同类项目申请,学院须通过内部选拔推荐机制进行遴选,将优选方案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项目申请分类组织评审,确定最后入选项目名单。
二、2020年重点项目中期考核
按照《关于做好我校“一院一校”国际化办学行动计划2020年度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入选的重点项目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报告(附件3),进行中期审核,未完成中期审核的项目,将无法继续执行。国际合作交流处将按照2020年申报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公布结果,确定可继续执行的项目(执行期仍为三年)。
三、有关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11月23日下班前将《海南大学“一院一校”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书》或《海南大学“一院一校”计划重点项目中期报告》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提交给国际合作交流处。电子文档发送至:xu.yaxing@hainanu.edu.cn;纸质文档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室)。
联系人:徐亚星,联系电话:66279024
附件:
1.海南大学关于印发《海南大学“一院一校”国际化办学行动计划》的通知
2.海南大学“一院一校”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书
3.海南大学“一院一校”计划重点项目中期报告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