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做好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5日 16:59

各单位: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函件《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附件1)的相关要求,拟选派专家学者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含)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不超过(含)3个月。

2.选派专业: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二、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申请者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1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申请方式

符合《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及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01110-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并按要求准备书面材料一份。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五、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112011:00前将《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起送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填写说明

1.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

受理机构:海南大学。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单位推荐意见表》的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姚锐环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 rscszk@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 sunmy@hainanu.edu.cn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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