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12)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请方式
符合《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网址为:http://international.hainu.edu.cn/yingongchujing/xiangguanwenjian/2015-05-19/200.html)及项目申请条件(见附件1)的申请人须填写《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于2019年3月10日-3月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并按照《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见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3月31日17:00前将《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420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应包含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身心健康情况、出国留学必要性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的推荐意见,并在其中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里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另外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为空白,不需签名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刘勇勤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 66279034@hai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咨询外事政策和网络申报)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707641142@qq.com
附件1:629148-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项目简章.pdf
附件2: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附件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