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4日 00:0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18〕10063号)和《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受理。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条件以及《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网址为:http://international.hainu.edu.cn/yingongchujing/xiangguanwenjian/2015-05-19/200.html)的申请人须在1月5日—14日期间使用工号登录海南大学校内门户(http://hd2.hainu.edu.cn/homeN/),进入外事管理系统,通过“职工长期出国申报”子栏目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按照各类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1月14日17:00前将《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通过外事管理系统填写自动生成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

海南大学

3、《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应包含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的推荐意见,并在其中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里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另外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为空白,不需签名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刘勇勤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 66279034@hai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咨询外事政策和网络申报)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707641142@qq.com

外事系统管理员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889547030

附件1: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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