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8年教师出国留学选拔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受理。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条件以及《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网址为:http://international.hainu.edu.cn/yingongchujing/xiangguanwenjian/2015-05-19/200.html)的申请人须在各项目申报期间使用工号登录海南大学外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10.37.41.36/hdwsManagement/),通过“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报”子栏目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并按照各类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以下规定日期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通过网上系统填写自动生成打印)等相关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申报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还需再提供《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⑴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申请日期:2018年1月5日—1月12日
申请材料详见基金委官网:http://www.csc.edu.cn/article/717
⑵ 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第一批申请日期:2018年4月1日-4月10日
第二批申请日期:2018年9月1日-9月5日
申请材料详见基金委官网:http://www.csc.edu.cn/article/758
三、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请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
2、受理机构
请根据以下项目要求填写
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海南大学
⑵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海南大学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的推荐意见,并在其中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里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另外一份的单位负责人意见栏为空白,不需签名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和受理机构: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刘勇勤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 66279034@hai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10,咨询外事政策和网络申报)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707641142@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02号.pdf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