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News 大学排名: http://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int=a27a09
(二)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QS):
http://www.topuniversities.com/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三)《泰晤士高等教育》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
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4-15/world-ranking
三、项目设置
2018年学生“双一流”留学项目,资助学生赴世界一流大学插班学习一学年,即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
四、校内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
(二)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所在学院教研办:
1、“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申请表 (见附件1);
2、已修课程成绩单(学院教研秘书签字并盖章);
3、个人中文简历;
4、拟定的赴境外大学学习课程修读计划(见附件2);
5、申请交换学习的目标及今后人生自我设计规划(手写);
6、校内导师推荐信;
7、品德评价表(见附件3);
8、外语成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9、护照复印件或申请护照回执单复印件。
五、材料审核
(一)各学院对学生的报名资格按照报名条件和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4)及申请材料报送海甸校区办公楼409室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林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成绩、课程修读计划、语言成绩以及个人品德进行审核。
六、面试选拔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面试考核小组,于2017年12月30日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选拔条件另定),确定“海南大学2018年学生“双一流”留学项目”候选人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确定留学项目候选人。
七、申请国外一流大学途径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国外一流大学:
(一)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与我校签订协议的机构;
(三)学生自行申请。
八、经费资助
入选上述留学项目候选人的学生通过以上三种途径提交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获得符合要求的世界一流大学入学通知书,学校向入选学生出国留学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资助比例原则上与所录取的大学的国际排名相关。假设最新公布的世界著名大学三大排行榜(QS、Times、US News)中,某一学生D到F大学留学,而F大学在三大排行榜中的排序分别是S1、S2、S3,则平均排名S值为S=(S1+S2+S3)/3。如果F大学里一个中国留学生一年所需的基本费用为P,根据平均排名S,学生可以获得留学所需费用(P)60%至100%的资助。计算方法为:
A.一般来说,D学生可以申请的留学费用M的上限为:M=0.6P+0.3P(1-S/100)。例如到平均排名为50名的大学留学,能申请的经费是所需留学费用的75%*P。但是,为鼓励留学更好的大学,B和C的情况另行处理:
B.到平均排序S在前十位(含)的大学留学,能申请的经费上限为100%P
C.到平均排序S在前二十位(含)的大学留学,能申请的经费上限为90%P
D.如果S1、S2、S3中,如果有一个数字在100名以后,则不予资助
E.如果所学专业并非学校所期望的国家和社会急需专业,资助比例可以适当降低
留学费用P的来源:由拟录取的大学提供或参照正规途径信息计算获得,包括学费、从海大到留学目的地往返一次交通费(含国内、国际费用)、留学期间保险费用、以及含住宿费、餐饮费用、近距离交通等在内的生活费用(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计算标准执行)。
学校资助经费拟一次性发放,学生应与学校签订派出协议,内容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资助经费使用方法等。
海南大学学生2018年“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候选人留学资助资格原则上保留至2018年6月30日。
九、项目总结
(一)国际合作交流处总结该年项目执行情况。
(二)获资助学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应向学校提交交流学习报告(要求图文并茂,不少于8000字),并有义务与学校保持联系,协助学校开展国外交流学习工作。
(三)组织报告会,由派出学生汇报在外学习情况,扩大项目影响,提高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形成人心向学的优良学风。相关学院相应组织报告会,扩大项目成果。
(四)各学院对优秀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对入选“海南大学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学生安排专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直至毕业离校。
十、学籍管理
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其学籍,学生离境前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按期返校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需带回在境外院校出具的校方成绩单、相关的课程介绍、该校的成绩记载及学分计算方法,按照《海南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海大办[2016]13号)的规定进行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十一、项目咨询
欢迎随时写电子邮件咨询,或在腾讯QQ群中提问、讨论。如果想了解报名流程、交换院校概况、选拔条件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如果想了解课程修读、转换学分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校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09室
联系人:林宝老师
咨询电话:66190986
Email:501235774@qq.com
腾讯QQ群:海大校际交换生交流群(号码:122408254)
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
联系人:陈晓芬老师
咨询电话:66262267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2018年“海南大学学生双一流留学项目”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