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通知

2017年03月10日 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汉办[2017]66号)《关于商请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我校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推荐选拔工作,请有意参选的我校教职工积极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前。

二、岗位需求:具体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掌握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一年;

(四)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自愿报名、基层单位推荐、名额不限。学校将按照岗位需求与候选人至少1:2的比例向汉办推荐人选。

(二)申请人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附件2),由基层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组织部审批。

(三)申请人登陆http://kzxyshizi.hanban.org,选择所申报的孔子学院院长岗位,在线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网上直接提交。同时,将《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交国际合作交流处。

(四)申请人于4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行政办公楼410室),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将通过审批的人员推荐给省教育厅和国家汉办,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参加5月份举办的集中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 咨询及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处(行政办公楼410)

联系人:林仕岛 联系电话:66215386

电子邮箱:498109503@qq.com

附件1:关于商请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

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组织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3月10日

附件2: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doc

附件1:关于商请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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