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报的通知

2017年02月21日 00:0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有关要求和《2017年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领域及实习内容

(一)选派专业主要为工程学、数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临床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但也可不限于上述领域。

(二)实习内容主要有: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课题实习;

2.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

3.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二、实习期限、资助方式及内容

实习期限为3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照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的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阿尔伯塔大学将承担学生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三、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无不合格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除外)。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1999年3月5日以前出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的2014级本科生(建筑学专业要求为2013级本科生)。

(四)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在读本科生;

2.曾在英语或法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法语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达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参加法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学生查看并选择拟申报的课题名称(附件一)。

(二)学生于2月28日(周二)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国际合作交流处:

1、海南大学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学院签字并盖章);

2、已修课程成绩单(学院教研秘书签字并盖章);

3、个人中文简历;

4、外语成绩、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5、护照复印件。

(三)国际合作交流处联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公开选拔;

(五)国际合作交流处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六)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的学生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阿尔伯塔大学推荐候选人,由阿尔伯塔大学对其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及课题、导师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五、学分转换

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此项目公派任务的同学可获得相关实践学分。

请有意参加本实习项目的同学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详情可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824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本次选拔的宣传和报名工作。

附件一:课题列表.xlsx

附件二:海南大学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处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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