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报送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013年11月29日 00:0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报送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访计划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访的,应在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年度计划。

二、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制定出国(境)计划,严格将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应包括:拟出访时间、团组名称、团组人数、团长姓名及职务、拟访国家(地区)、外方邀请单位、出访任务概述、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见附件)。

三、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模。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派员参加一般性国际会议,无实质性内容和作用的各种研讨会、洽谈会、展销会以及开工仪式、内部慰问或庆典等类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考察性、无实质性内容或营利性的双跨团组。不得派人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下属的无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培训中心等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

四、严格限量管理。因公临时出国次数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

五、报送范围包括拟于2014年通过因公途径出国(境)的各类人员。

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上述通知要求和切实需要,编制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出访计划与人选建议须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附表格式填写计划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报送校外事侨务处。学校统筹核准后上报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汇总,经省委外事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联系人:崔永富 电话:66190986 传真:66252705

邮箱:279278596@qq.com地址:学校行政办公楼409室

附件:《2014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外事侨务处

2013年11月29日

该文已被 编辑 2013/11/29 10:02:00

附件201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该文已被 编辑 2013/11/29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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