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2011年04月29日 00:00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2011〕178号函件《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汉办网址查询http://cidirector.chinese.cn/TeachersSite/NoticeInfo.aspx?noticeid=43),现将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推荐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时间:2011年4月29日――5月4日

二、 岗位需求:见附件1:《2011中方院长选拔新派及更换院长岗位表》。

三、推荐人选要求: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学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教师。

6. 符合我校因公长期出国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www.hainu.edu.cn/waishi/asp_hainu_show.asp?id=55153&fuji_bbsid=489查询。

四、申请、推荐程序

1.申请人须先登录中方院长推荐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申请院长岗位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网址为http://cidirector.chinese.cn/),填好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出具学校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做出评价,不少于300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uiyongfu_jack@hotmail.com

3.请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和其他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根据汉办网上的具体要求)于5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校外事侨务处。

联 系 人:崔永富 联系电话:66190986

办公地址:学校行政办公楼409室

五、选拔考试

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人员,统一参加总部组织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参加考试成绩和培训表现确定派出人选,其他人选调剂派出或作为院长储备人选。

七、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见附件2)。学校应保留派出院长原在校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国内教师同等待遇。总部将根据需要向派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中方院长选拔新派及更换院长岗位表

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外事侨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该文已被 waishi1 编辑 2011/4/29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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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1中方院长选拔新派及更换院长岗位表》

附件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内容编辑:waish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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