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教师的通知

2010年05月06日 00:00

各单位:

为支持国外汉语教学,今年国家汉办将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汉语教师赴国外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推荐合适人选:

一、推荐时间:2010年4月19日―5月14日

二、岗位情况: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636个,国家公派教师岗位16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2。岗位情况及要求可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推荐人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二)除以上条件外,申请孔子学院(课堂)的教师人选需满足《孔子学院教师任职条件》(请登录以下网页查询:http://shizi.chinese.cn/OAPlatform/OAWeb/Html/news/news3_3.htm)要求。

(三)孔子学院/课堂教师人选由中方合作院校按1:1.5比例推荐。非合作院校教师也可申请。

(四)符合我校因公长期出国的有关规定。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二)《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单位须为申请教师出具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四)以上材料请于5月14日前报送至学校(学校受理部门:外事侨务处;联系人,刘亮;联系电话:66279022)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差旅费自筹。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等。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字〔2005〕16 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录取的教师须接受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师选拔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汉办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录取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我校申请其他项目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2010年5月6日

该文已被 waishi1 编辑 2010/5/6 16:47:00

内容编辑:waish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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