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选派教师参加《1+2+1项目中方教师赴美进修计划》的通知

2009年11月16日 00:00

各单位:

根据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启动〈1+2+1项目中方教师赴美进修计划〉的通知》([2009]第121号文件,见附件),2010年《1+2+1项目中方教师赴美进修计划》开始启动。根据项目要求,我校2010年秋季可选派3名教师赴美方大学进修,现将有关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时间:

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半年或一年。

二、申请要求:

1、派出教师应符合各美方大学的接收要求。

2、每位进修教师可以申请2所美方大学,其中我校教师可以申请第一志愿的美方大学有:夏威夷希洛州立大学(只接收海南大学和甘肃农业大学的进修教师)、特洛伊大学、洪堡州立大学、塞勒姆州立学院、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其余学校可作为第二志愿申报。

三、各项费用:

1、美方大学不收进修费用,我校派出的进修教师往返国际机票及在美方大学期间的食宿自理(部分美方大学需要收取管理费),中美双方项目主办单位不收手续费。

2、我校派出教师在批准出国期间有关待遇按照《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海大办[2008]14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注明省份及城市)、学历、学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婚姻状况、教育背景、工作简历、学术成果、联系方式(中英文各一份);

2、填写美方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学院(部)签字盖章);

3、本人有效护照第一页、身份证扫描件和复印件;

4、本人一寸照片2张;

5、申请教师赴美方大学进修计划:

(1)尽可能详细一些,内容包括本人工作内容、研究方向、学术成果及赴美目的(中英文各一份);

(2)如果申请2所美方大学,需要各报一份进修计划。

6、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及翻译件;

7、学校推荐信中英文各1份(请申请者草拟);

8、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9、在职收入证明中英文扫描件和复印件;

10、银行开具的10万元人民币存款证明(中英文)扫描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准备一式二份,于11月20日(星期五)前送至外事侨务处(地点:海甸校区办公楼212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wb@hainu.edu.cn。学校将择优推荐至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联系人:刘亮

电话: 66279022

Email:wb@hainu.edu.cn

附:关于启动《1+2+1项目中方教师赴美进修计划》的通知

外事侨务处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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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1+2+1项目中方教师赴美进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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