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关于请你单位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函>的通知》(琼教外[2009]41号)精神,现将教育部《关于请你单位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函》(教外司亚[2009]109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安排,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组织申报,并于12月16日前将《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单位负责人作意见)和电子版汇总至我处。
联系人:刘亮
电话: 66279022
Email:wb@hainu.edu.cn
外事侨务处
2009年11月12日
关于请你单位遴选教育部援外教师后备人才的函
教外司亚[2009]1096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来,随着我高等教育质量的国际认可程度不断提高,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对我各专业领域援外教师的需求持续增加。为配合国家整体援外战略,储备优秀援外教师人才,现请你单位协助遴选援外教师后备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龄50岁以内,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能熟练使用英语授课;
三、专业要求: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农业、医学等理工类专业;
四、工作任期一般为两年;
五、待遇:执行“教财〔2005〕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见附件1);
六、报名教师在五年内可随时赴非洲大学承担援外教学任务。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协助我部选拔优秀援外教师,并将《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及时反馈给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汇总备案。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联系人:张磊
电话:022-28113787、88181558,13602092250
传真:022-28116956
国际司亚非处联系人:赵磊、强亚平
电话:010-66096676
传真:010-66013647
教育部国际司
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教育部援外教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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