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根据我校与境外友好院校校际交换学生协议,2020-2021学年度我校拟选派学生赴友好院校进行为期1-2个学期的交换学习。为了做好交换生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校际交换生项目是我校与友好院校基于双方学生交换协议开展的项目,学生可以根据协议到友好院校交换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双方互认学分,根据协议确定互免学费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就读的2017和2018级本科生(五年制为2016、2017和2018级);
(二)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所修课程平均绩点2.5(含)以上,无不合格课程(无不合格课程可申请免学费交换项目,有不合格课程但补考重修通过的可申请自费交换项目);
(四)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
(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教材费及其他费用;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六)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之有关义务;
(七)派出时年满18周岁(2002年6月30日之前出生);
(八)申请免学费交换生的,要求未参加过往年交换项目或其他奖学金项目(本科阶段参加过我校往年校际交换项目,但申请时为研究生的除外)。
三、报名时间
本次交换生报名不分批次,如此次交换生报名选拔结束后仍有名额剩余,且友好院校提名未截止,再进行第二批补录。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在确定报名意向并取得家长同意后,通过扫描二维码(通知末尾)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一份时长3分钟的英文视频到exchange@hainanu.edu.cn(自我介绍+申请项目的原因及优势);
2.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联系各学院对相关学生出示推荐意见;
3.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邀请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网上心理测评;
4.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测评结果,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拔及面试,确定候选交换生;
5.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参考申请人面试和意愿初步确定交换生名单,落选学生可选择调剂至其他学校(如有名额空缺)或自费参加交换项目;
6.候选交换生制定拟修读课程计划,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
7.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公示通过我校审核的拟推荐交换生名单;
8.国际合作交流处和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相关友好院校提交我校拟推荐交换生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可选院校详情及申请须知请见附件。
2.由于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如果在2020-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其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外方院校有可能取消或减少交换学生的名额,或改变交换学生的授课方式,请同学们提前知悉相关风险。此外,我校也会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应疫情管控的规定调整交换生项目的安排。
3.此次2020-2021学年秋季校际交换生项目将优先录取2020年春季校际交换生项目因疫情影响未能成行的学生。
4.我校仅具备推荐权,最终录取结果和条件由境外院校决定。
5.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可能会对部分参加交换生项目的学生择优进行资助,具体的方式和资助金额待定。
六、项目咨询
欢迎随时写电子邮件咨询,或在腾讯QQ群中提问、讨论。如果想了解报名流程、交换院校概况、选拔条件等信息,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科(目的地非港澳台项目)、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目的地为港澳台项目);如果想了解课程修读、学分认定政策、学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学院教务办或学校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国际合作交流处交流与服务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19室
联 系 人:吴祺 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290952
Email:exchange@hainanu.edu.cn
腾讯QQ群:海大校际交换生交流群(号码:122408254)
微信公众平台:海南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微信号:hnufao)
华侨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23室
联 系 人:陈丹 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279464
Email:hmt@hainanu.edu.cn
教务处综合培养科
办公地点: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108室
联 系 人:李改 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262267
请各单位协助做好本学年度学生交换项目选拔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报名通道
1. 海南大学2020-2021学年度校际交换生项目说明.docx
2. 海南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拟修读课程计划审批表.doc
3. 校际交换项目院校详情_20200423.xlsx
部分院校交换生项目详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