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关于做好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2020年04月20日 00:00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函件《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20〕39号,见附件1)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出国留学人员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申请方式

符合项目申请条件以及《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网址为:http://international.hainu.edu.cn/yingongchujing/xiangguanwenjian/2015-05-19/200.html)的申请人于2020年5月11-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详见网报系统),以及填写《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2);按照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1份报学校。学校审核批准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4.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被推荐人选应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5月15日10: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420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1.《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都要填写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不需要签字盖章;

4.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严格按照网上页码格式打印,如出现打印的页面与实际不符,调整页边距后再打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受理机构:海南大学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会自动打印出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据实详细填写(350-500字),应包含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政治信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国外导师情况等相关内容,推选单位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4.所有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按照要求按顺序整理后用别针(勿用订书钉装订)固定。

5.请将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文稿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办公楼420,咨询报名条件和人事政策)

联系人: 刘勇勤 联系电话: 66279034

电子邮箱: 66279034@hainanu.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409,咨询外事政策)

联系人:孙梦羽 联系电话:66279022

电子邮箱:sunmy@hainanu.edu.cn

附件1:《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pdf

附件2:海南大学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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