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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关于表彰第二届“十佳教师”的决定(海大〔2011〕128号)

日期:2011年06月28日 08:26 点击:17

儋州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为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教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队伍,根据《海南大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海大办〔2011〕10号)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选,全校公示并报学校审批,现决定授予张德拉等十位同志海南大学第二届“十佳教师”荣誉称号,并给予每人一万元奖励。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四新、孙冬梅、李明玲、李雯、张德拉、陈祎平、罗晓海、周伟、赵玮萍、秦翰翔。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出新成绩。全校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十佳教师”为榜样,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理念,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一一年六年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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