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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唱响新时代、美好新海大”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17日 15:23 点击:17

各基层工会: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省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旋律,展现我校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学校六十周年校庆活动期间,举办“唱响新时代、美好新海大”教职员工合唱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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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组委会

. 主 任:廖清林

. 副主任:谭勇

. 成 员:杨红、杨智平、黄东益、洪家云、李群山、各基层工会主席

.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杨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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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员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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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比赛时间:2018年12月22日晚(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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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比赛地点:联谊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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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奖项设置:

. 1、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 2、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1000元)。评选条件: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顺利完成比赛活动,并且有2/3(含)以上本单位领导参加合唱,均可获得此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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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有关要求

. 1.各基层工会要把本次合唱比赛作为一项“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教职工中迅速掀起唱响主旋律的热潮。

. 2.校工会按参赛人数(300元/人标准)拨付给基层工会一定的活动经费,该项经费只限于参赛人员的服装补助支出和相关参赛支出;指挥及伴奏人员费用按照5000元/单位拨付给基层工会。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8〕2号)规定,严格开支。

. 3.服装要求统一、整洁,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 4.比赛中要服从指挥、尊重评委、文明参赛、遵守参赛时间,按时入场退场。

. 5.各参赛单位于10月 31日之前将本单位领队、参赛人数、参赛领导名单以及参赛歌曲及伴奏形式(钢琴、伴奏光盘任选一项)报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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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蓉 联系电话:66279033 邮 箱:gonghui@hainu.edu.cn附件:“唱响新时代、美好新海大”教职工合唱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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