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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工会关于缴纳工会会员会费、会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日期:2016年10月26日 09:51 点击:4

各基层工会: 缴纳会费是《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每个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工会会费收入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会费收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缴纳对象:凡我校工会会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 2、缴纳标准:会员会费按照(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 / 月的标准缴纳,两项工资之和尾数不足十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聘用人员可参照按5元/月×12月=60元收取全年会费)。

3、各基层工会统一收取会员会费后,于11月25日前汇总后存入学校工会账户(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大学委员会;账号:2201 0294 2920 0004 854;开户银行:工行海大支行);并填报会员会费缴纳会员信息表,请于11月25日前将该表发送至3380472198@qq.com。学校工会将收缴的会费全部返回各基层工会作为工会活动经费,服务于教职工。 4、各基层工会应对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布。 5、没有正当理由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受学校工会任何福利。 6、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6252791、18876168236.

海南大学工会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2016年工会会费缴纳会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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