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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工会关于缴纳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5年07月13日 09:48 点击:1

各基层工会:

缴纳会费是《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每个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工会会费收入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会费收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缴纳对象:凡我校工会会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

2、缴纳标准:会员会费按照(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 / 月的标准缴纳,两项工资之和尾数不足十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

3、各基层工会统一收取会员会费后,于本年度10月份汇总后存入学校工会账户(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大学委员会;账号:2201029429200004854;开户银行:工行海大支行),学校工会将收缴的会费全部返回各基层工会作为工会活动经费,服务于教职工。

4、各基层工会应对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布。

5、没有正当理由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受学校工会任何福利。

6、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6252791。

校工会

2015年7月

附件:工会会员会费交纳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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