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帮助、指导教职工通过文体协会(社团)规范有序地开展业余文体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工会制定了《海南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再经工会主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海南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向广大教职工进行传达,动员、支持、帮助有兴趣、有专长并且有奉献精神的教职工积极筹建我校教职工业余文体协会(社团),以带动更多的教职工参加有益的业余文体活动。同时,请将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校工会。
附:《海南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