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海甸校区歌咏比赛注意事项

日期:2009年09月24日 16:18 点击:14

1、各参赛队应于7:30开始进入比赛场地(海甸校区体育馆),并在比赛场地“报到处”报到。

2、各队入场前自测体温,并将当天测量结果填表(见附件“歌咏参赛队队员体温测量情况报告表”)交给“报到处”,体温异常者一律不进入比赛现场。

3、所有参赛队伍从体育馆东门进入指定区域就座。

4、演唱队上下舞台由安全保卫组统一调度,各单位不得擅自行动。

5、为衔接好比赛,必须提前二支队伍候场,第1、2支参赛队进场后直接到体育馆西门口候场,演出后再回到座位。

6、按规定场次及抽签顺序进行演出,不得自行调换顺序。

7、舞台伴奏钢琴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其他乐器及钢琴师、指挥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8、比赛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所有参赛单位都应指定领奖人,于当天报到时告知报到处工作人员。

9、各参赛队应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尊重评委,服从组委会协调。

10、所有参加演出的车辆一律听从安全保卫组所指定的区域停放。

11、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进入比赛场地。

歌咏比赛队员体温测量情况报告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