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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通知

日期:2009年05月06日 15:28 点击:3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海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通知”[琼教工委(2009)8号]文件精神和校领导的指示,校工会决定在各基层工会开展推荐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

1、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型,每个单位每个类别可推

2、荐1—2名。(注:有人选则推荐,无人选则不推荐)

3、各基层工会请于5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名单、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校工会电子邮箱:gonghui@hainu.edu.cn

二、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评选上报工作:

由校工会牵头,组织宣传、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研究提出名单,报学校审批后上报。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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