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2016年学校66人获奖,我院2人获奖。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5000元/人。2016年学校1085人获奖,我院31人获奖。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档每年3500元/人、二档每年2500元/人。2016年学校799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我院230人受到资助。
2、海南省政府奖助学金: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人。2016年学校148人获奖,我院4人获奖。
3、海南大学及社会奖助学金:
(1)学生综合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四个等级,奖金分别为特等4000元/人、一等25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元/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2016年我院8人获特等综合奖学金、13人获一等综合奖学金、26人获二等综合奖学金、44人获三等综合奖学金,获奖金额合计14.75万元。
(2)宝钢优秀学生奖,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人;学校从“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者中择优提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候选人1名,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奖金为人民币1万元/人。2016年宝钢优秀学生学校共奖励5人,我院1人获奖。
(3)吴旭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5000元/人,2016年学全校共奖励30人,我院1人获奖。
(4)海南大学——金光奖学金(本科生),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34名,奖金5000元/人;一等奖60名,奖金3500元/人;二等奖100名,奖金2500元/人;三等奖160名,奖金1500元/人。2016年我院1人获特等奖、2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5人获3等奖,获奖金额合计2.7万元。
(5)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每年资助15人,每人在校期间资助总额度2万元。
(6)吴旭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年全校资助60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我院2人获得资助。
(7)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30名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2016年我院1人获奖。
4、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设立了1500多个校内固定岗位及3000多个校外岗位。我院2016年设立14个勤工助学项目,岗位33个。
5、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对因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疾病等不可抗逆因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经申请审核后可给予适当经济扶持。
6、新生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来校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
7、助学贷款政策:
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8、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发放补助,每生1500元,2016年我院共21名学生获得补助。
9、双困生帮扶: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每生资助800元,2016年我院共4人获得资助。
10.建档立卡帮扶:
对持有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的学生,按照国家助学金一档的资助标准(即3500元人/年)进行精准资助,2016年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当学年已获得国家助学金一档的学生不再发放补助,获得国家助学金二档的学生补助1000元,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补助3500元。
11、社会保障:
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每人每年缴交120元,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