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海南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位招生考试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一、面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系统使用腾讯会议系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1)组织成立面试工作小组,确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负责对工作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培训;
(2)审核面试内容、标准及流程,并组织做好面试命题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3)充分评估面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确保满足远程面试要求;
(4)审核面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审核面试记录表和面试结果;
(6)负责对参加面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1.成立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面试命题、制定评分标准、面试程序和评分工作;
(2)做好突发情况备用预案。若面试期间出现供电不稳、断电等现象及时与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取得联系解决;
(3)提前做好面试考场准备、面试设备调试和考生面试测试;
(4)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
8月17日上午8:00时开始。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
(2)面试内容包含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两部分。综合能力考核包括随机抽题1道(占20%)和评委现场提问(占50%)两方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为英文阅读翻译(占30%)。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3.面试流程
(1)考生身份核验;(2)进入综合面试(考生根据考官要求完成综合面试);(3)考官独立评分;(4)面试成绩核算。
四、拟录取工作
综合总成绩由综合能力成绩和外语能力成绩组成,综合总成绩=综合能力成绩×70%+外语能力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纪律要求
1.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保证面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
2.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的教师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学院的面试工作。
3.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有关招生面试等工作情况及其它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关于考生的任何信息。过失泄密、故意泄密、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面试试题在面试结束前属于机密,负责老师(命题、保管试题等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廉洁自律,不接受考生任何馈赠或宴请等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学院面试领导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面试过程的规范管理。
2.加强面试过程监管,严防面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面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面试。
3.考生须保证考试空间完全独立,不能接受外来音频、视频。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缩屏、录屏,不得离开监控范围,不得故意造成死机、卡顿、断网等情况。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面试过程中,参与的老师均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谈论与面试无关的内容。
5.以下材料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1)《2020年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位招考面试记录表》;
(2)《2020年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位招考面试打分表》;
(3)《2020年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位招考考生成绩汇总表》
6.突发事故与作弊处理。
(1)考试中断。学校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考生方,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的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此种情况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试的申请仅限一次。考生人为中断考试的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与现场考试中自动放弃考试一样的行为,学校方可取消其面试的成绩。
(2)考生在加试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云监考的监控设备摄影范围。如确有需要(身体原因不适、不可等待的如厕等),需报线上监考人员,经请示允许后,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凡无正当理由、不主动报告主考方、处理时间不合理的考生,都将被视为借故离开拍摄范围而进行作弊的行为,并对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招生面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
2.学院招生工作复议及投诉电话:0898-66192561。
邮箱:tangyunlan1@163.com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
海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