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的原则,核查相关原始证件,以下同学符合申请求职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彭 健、 郑桂青、 祝光美何振杰、 符小燕、 蒲五凤曾焕昌、 尹 俊
公示期从3月31日至4月4月日,如有问题或意见,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杨闯老师,联系电话:0898-66190793
食品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公示下一条:海南大学校友会食品学院分会成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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