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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14日 11:44 shipin 点击:[]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通知,2010年中秋节放假调休,共3天,即9月22至24日,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公休期间个别已安排的教学活动按计划进行。9月23日(星期四)的课于9月19日(星期日)进行;9月24日(星期五)的课于9月25日(星期六)进行。

2010年国庆节放假7天,即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教学安排按已排定的课表进行,其中10月6日(星期三)的课于9月26日(星期日)进行;10月7日(星期四)的课于10月9日(星期六)进行。学院安排工作如下:

一、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班主任要做好对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班委做好学生外出登记及未及时返校学生管理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班级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本班《食品学院班级安全教育情况表》(附件1)和《食品学院学生外出登记表》(附件2)报学院学工办,假期结束后,各班级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班主任和班长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及时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督促其尽快返校。清查的情况及《未返学生登记表》(附件3)分别于2010年9月25日上午和10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学工办。

二、节假日安全教育内容具体如下:

1.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以教育为先、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妥善处理为原则。

2.结合班级实际,认真开展以“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传销”等为主要内

容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遵纪守规的行为教育,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强化

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各班级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活动,在校内组织开展活动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活动。

4.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包车出游;教育离校外出的学生不得搭乘非法营运机动车辆,并注意交通车辆的运营时间,做好路途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路途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学生在公共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

5.要着重对游泳、戏水等行为进行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救护设施,无配备救生人员,陌生复杂等水域游泳玩耍。

三、节假日学工办值班安排如下:

中秋节:黄小欧老师:13118985910

国庆节:许坤志老师:13700445983(10.1-10.2); 梁丽仪老师:13807557720(10.3-10.5);黄小欧老师:13118985910(10.6-10.7)

食品学院

20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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