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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02月16日 15:58 点击:[]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琼财支审〔202337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省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琼教财〔20236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省本级教育部门预算的批复》(琼教财〔202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海南大学2023年度预算进行公开,具体见附件。




附件:

2023年海南大学预算公开(含附属幼儿园).doc

2023年海南大学预算公开表(含附属幼儿园).xlsx

2023年海南大学本级预算公开表.xlsx

2023年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预算公开表.xlsx



2023215





附件

2023年海南大学预算

(含附属幼儿园)









第一部分海南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南大学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南大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南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海南大学(本级)

海南大学本级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主要为,按照高等教育目标要求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高等教育计划、任务,承担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大学是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作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创建于1954年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紧密结合,并称“热作两院”,被誉为我国热带农业科教领域的“双子星”。在周恩来总理“儋州立业,宝岛生根”光辉题词的激励下,“两院人”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唯一在北纬18—24°范围内大面积成功种植天然橡胶的国家,使我国从原来的植胶空白国,奇迹般地崛起为世界第五大产胶国。学校由此奠定了在橡胶和热带农业研究领域独一无二的地位,获得了国家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900多项科教成果,为我国社会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原海南大学于1983年在一片荒滩地上艰苦起家,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社会辐射力和影响力广泛的学科专业体系,成为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中共中央原总书记胡耀邦为学校题写校名。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并获准设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大幅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持续提升,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校以来,周恩来、朱德、董必武、叶剑英、邓小平、胡耀邦、王震等老一辈革命家,江泽民、胡锦涛、李鹏、朱镕基、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李岚清、尉健行、刘延东、孙春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亲临学校视察,给予亲切关怀。历届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关怀备至、倾力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建教学楼、图书馆、学术中心、体育场馆、学生活动中心等重要项目,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发展。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6013亩,海南大学事业编制人数3895人,2022年末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3366人,离休人员2人,其他人员857人,遗属13人。其中,海南大学本级事业编制人数3850人,2022年末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3323人,离休人员2人,其他人员807人,遗属13人;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事业编制人数45人,2022年末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43人,其他人员50人。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生4.2万人,拥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9个本科专业、6个博士后流动站,4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作物学连续两轮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专任教师27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 在科研平台方面,学校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智库,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7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5个院士工作站,11个省级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立了“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助力海南自贸港文化内涵建设。其中: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入选2022年度“中国智库索引(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获评A等级智库;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获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2022年度智库建设优秀案例推介名单”;海南大学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院进入“中国智库索引(CTTI)2022年度来源智库增补名单”。学生的培养质量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近两年,学生团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冠军、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首次问鼎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与交叉学科建模竞赛(ICM)SIAM奖。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为战略目标,以当好“参与者、参谋部、孵化器和后备队”为战略定位,以“支撑引领、特色取胜,高位嫁接、开放创新”为战略思路,以“完全学分制、书院制和协同创新中心”三大改革为战略路径。依托海南区位优势,凝练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办学特色。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努力营造“知行合一、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求知治学氛围。近年来,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学术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进完全学分制、书院制和组建协同创新中心三项重大改革,力求打破学院、学科壁垒,强化不同学科专业的交叉、教学与科研的深度融合,完善“个性化”人才培养机制,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打造有组织科研创新体系。坚持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思路,聚焦“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全健康”“信息技术”七个重点研究领域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撑、引领学校相关领域或学科成为“海南急需、国家一流”,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发挥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的优势,国际合作交流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以服务“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与交流为重点、深耕热带国家和地区为特色的对外开放办学格局。学校实施“一院一校”国际合作交流行动计划,先后与40个国家和地区222所高校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最大规模达2470人。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已建成完整的本硕博国际学生教育培养体系。

海南大学因国家战略需求而立,因改革开放而兴。面向未来,海南大学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坚持扎根海南大地办教育,与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以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支撑引领海南自贸港发展的一流大学为目标,努力把海南大学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开放的示范。

(二)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下属单位)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主要职责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大学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大学本级

1.党政管理机构(24)

海南大学本级内设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侨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保卫处、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海外乡亲联谊中心)、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乡村振兴办公室)、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部省合建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审计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儋州校区管理委员会、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2.群团组织(2)

工会、团委。

3.教学机构(50)

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数字影视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热带作物学院、园艺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林学院、海洋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旅游学院(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农业农村学院(乡村振兴学院)、椰风书院、乘风书院、凤翔书院、子衿书院、青云书院、南海书院、淳明书院、海德书院、天工书院、朴诚书院、今朝书院、中和书院、晨曦书院、檀雅书院、丹心书院、崖州书院。

4.教辅机构(11)

师生事务保障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分析测试中心、档案馆(校史馆)、信息化服务中心、采购与招标中心、城西基础教学部、三亚南繁研究院(分支机构,参照教辅机构管理)

5.附属机构(2)

海南大学附属医院、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

(二)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下属单位)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内设机构有综合办、教务办、财务办和后勤办。

第二部分海南大学2023年单位预算表

附表1.海南大学预算公开表(含附属幼儿园)

附表2.海南大学本级预算公开表

附表3.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3,601.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110.56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长。其中,收入总计253,601.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36,662.48万元、上年结转16,87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转24.58万元;支出总计253,601.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4万元、教育支出204,753.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99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5.83万元、农林水支出1,60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6.90万元,其他支出59.58万元。

二、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3,54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050.98万元,预算增加额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7,045.89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005.09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4万元,占0.05%;教育(类)支出204,753.48万元,占80.76%;科学技术(类)支出25,997.64万元,占1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47.29万元,占4.63%;卫生健康(类)支出4,235.83万元,占1.67%;农林水(类)支出1,601.69万元0.63%;住房保障(类)支出5,066.90万元2.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1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4万元,主要是知识产权事务中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预算数为1,480.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32万元,主要是学前教育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9.6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95.70 万元。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3预算数为202,800.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67.64 万元,主要是普通教育中高等教育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461.9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905.68 万元。

4.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2023预算数为14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75 万元,主要是职业教育中成人高等教育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1.75万元。

5.教育支出(类)留学教育(款)来华留学教育(项)2023预算数为32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8.9万元,主要是留学教育中来华留学教育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8.9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23预算数为1,563.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9.72万元,主要是增加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出预算。

7.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2023预算数为1,21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6.72万元,主要是减少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支出预算。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高技术研究(项)2023预算数为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0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高技术研究项目支出预算。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增加的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3,610.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80.45万元,主要是增加的科技条件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23年预算数为44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3.50万元,主要是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配套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主要是增加的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8.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3.85万元,主要是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93万元,主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70.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78.71万元,主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2023年预算数为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万元,主要科技奖励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8.09万元,主要是增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调资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8,130.29万元,比上年增加1,300.14 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增加和发放绩效奖金调整社保基数增加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3,560.99万元,比上年增加593.99 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增加和发放绩效奖金调整社保基数增加。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预算数为1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抚恤人数变化导致的机关事业单位抚恤支出预算增加。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预算数为4,235.83万元,比上年增加658.4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医疗预算增加。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56.00万元,主要是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5.69万元,比上年增加43.61万元,主要是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增加。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预算数为5,066.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58.1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预算的增加。

三、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0,221.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45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6,76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大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1.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7.93%,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疫情影响减小,同时学校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速度较快,故因公出国(境)次数及人数有所增加,经费也随之增加。根据海南省主管部门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的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8次,出国(境)48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海南大学赴美国、加拿大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人数为6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2.海南大学赴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3.海南大学赴爱尔兰、英国、比利时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爱尔兰、英国、比利时,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4.海南大学赴印度尼西亚、老挝、泰国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印度尼西亚、老挝、泰国,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5.海南大学赴新西兰、澳大利亚、所罗门群岛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新西兰、澳大利亚、所罗门群岛,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6.海南大学赴埃塞俄比亚、吉布提、科特迪瓦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埃塞俄比亚、吉布提、科特迪瓦,人数为6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7.海南大学赴香港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中国香港,人数为6人,天数为4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8.海南大学赴澳门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目的地为中国澳门,人数为6人,天数为4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疫情影响减小,通勤车等恢复运行,燃油及维修费增加,且学校现有车辆使用年限长,部分车辆老旧,增加了维修费用。公务车保有量22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6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1.40%。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坚持落实党中央、海南省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计划接待500批1500人次。

(二)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大学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9.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5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59.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59.58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58万元,主要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支出增加59.58万元。

六、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收支总预算388,363.71万元。

七、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收入预算388,363.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944.32万元,占14.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662.48万元,占60.9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00万元,占0.0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0,130.31万元,占10.33%;事业收入32,845.00万元,占8.46%;其他收入20,746.60万元,占5.34%。

八、关于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支出预算388,36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71.31万元,占34.63%;项目支出253,892.40万元,65.3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362.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719.06 万元和项目支出增加46,643.27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2023年无需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189.8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919.8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97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00.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大学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55(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海南大学(含附属幼儿园)6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35,3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35.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热带农林学院专家学者楼项目,预算安排1,5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整体结算、决算工作,并及时支付工程尾款。绩效目标是尾款支付条件符合率≥100%,设施综合利用率≥90%,提供住房400套,建设成本≤24509万元。

2.法学科研中心项目,预算安排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12层的法学科研大楼。绩效目标是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5000平方米/公里,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建设成本≤8155万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0次,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

3.信息科技大搂扩建项目,预算安排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大楼室内外墙体和安装工程,以及配套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硬化、绿化等工程。绩效目标是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建设成本≤9800万元,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综合利用率90%。

4.紫荆学生公寓3号楼项目,预算安排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地下基础工程,进行室内墙体工程。绩效目标是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重大安全事故发生0次,建设成本≤32293万元,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15000平方米/公里,当年完成工程量占总计划比≥40%。

5.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预算安排24,052.33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及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等支持学校发展相关业务。绩效目标是实验室建设、更新改造数量≥16个,举办海南大学青年学者讲坛≥15次,资助在校学生≥40000人,开展学术交流≥600人次,书院建设功能房数量≥60个,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奖项≥5项,本科一流课程建设≥76门,新引进人才数量≥300人,发表论文≥1000篇,支持攻读博士人数(增量)≥20人,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学软件≥4500台/套。

6.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一期)项目,预算安排4,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配套建设室外标准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园建等室外工程等。绩效目标是工程综合利用率≥100%,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计划完工率为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建设成本≤64937万元。

7.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中心项目,预算安排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中心科研大楼整体建设,完成配套科研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行。绩效目标是建设成本≤86791万元,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科研楼综合利用率≥90%。

8.重点研发专项项目,预算安排11,037.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部署,实施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绩效目标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经费增幅≥5%,专利申请数≥20项,支持培养创新团队数量≥15支,科技成果转化数量≥10项,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1000万,支持培养研究生人数≥80人,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25篇,SCI收录论文数≥30篇。

9.海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预算安排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生态文明协同研究中心、全健康协同研究中心、自贸港发展与制度创新中心、文化旅游协同研究中心及辅助信息中心平台和专业资料中心,配建地下车库兼人防、设备用房等。绩效目标是重大安全事故发生0次,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当年完成工程量占总计划比例≥30%,建设成本≤84205万元,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30000平方米/公里。

10.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二期)项目,预算安排7,000.00万元,主要用于目标顺利开工,完成10000平方米工程量。绩效目标是建设成本≤84693万元,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重大安全事故发生0次,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10000平方米/公里。

11.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预算安排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大楼和万宁海洋科学试验平台。绩效目标是重大安全事故发生0次,建设成本≤8.4亿元,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新建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12.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项目,预算安排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体育馆整体建设并验收投入使用。绩效目标是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建设(改造、修缮)工程数量≥1个,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100%,设施正常运转率≥95%,成本控制率≥5%。

13.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预算安排1,258.00万元,主要用于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科技任务,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融通创新发展。绩效目标是申请专利≥80项,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156篇(部),培养研究生人数≥216名。

14.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学生宿舍、实验室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儋州校区学生宿舍、实验室及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绩效目标是当年工程建设完成率≥100%,验收合格率≥100%,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0%,综合利用率≥100%,建设成本≤1900万元。

15.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预算安排22,46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改善,办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水平提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目标是支持的学科数量≥20个,新增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数量≥60个,支持的教学实验室数量≥20个,支持的创新团队数量≥30个,引进人才数量≥300人,支持的科研基地和实训中心数量≥30个,受益学生数≥40000人。

16.学生资助补助项目(高校)项目,预算安排12,206.10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要求及时有效地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评选并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绩效目标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7200人次,奖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达100%,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100%。

17.高等学校发展项目,预算安排2,893.2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等。绩效目标是教改课题立项数量≥65个,科研获奖数量≥3项,参加“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次,建设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量19个,发表论文≥200篇,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个,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数量≥10人,培养学生数量≥40000人,省级在线精品课程8门。

18.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预算安排22,500.00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期间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绩效目标是申报省部级奖项≥4项,发表高水平论文≥400篇,新引进人才数量≥300人,申报国家级项目≥180项,引进或培养国家级人才≥10人。

19.历年基建项目尾款项目,预算安排2,27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工程尾款。绩效目标是解决工程尾款数量≥10个,尾款支付及时率≥100%,合同内容完成率≥100%,成本控制率≥5%。

20.协同创新中心仪器设备统筹经费项目,预算安排2,000.00万元,主要用于为协同创新中心打造一批设备精良的高水平科研平台。绩效目标是设备验收合格率达100%,采购成本金额≤2000万元,新采购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机时率≥50%,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和立项经费较上年度增幅≥10%,新采购仪器设备使用机时≥800小时。

21.自贸港大学建设项目,预算安排88,511.60万元,主要用于培育重大科研成果、提高科研学术交流质量等,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等提供有力支持。绩效目标是举办学术会议和讲座≥18场次,出版学术专著≥5部,提交研究报告≥30篇,编制发展规划及建议≥20次,国家级项目立项≥300项,发表论文≥490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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