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报送地方高等教育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安排情况的通知》(财教便函[2012]3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安排情况报送工作,请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及时报送以下情况:
一、填报2011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填报单位:“211”办、国资处、科研处、团委、图书馆、基建处、网教中心、后勤处、研究生处、教务处。
2、填报内容:1)“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和“2011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包括具体开支内容和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建设进展等;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3、报送要求:3月8日下午将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计划综合科(办公楼202室)
二、填报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1、填报单位:国资处、“211”办、科研处、人事处、基建处
2、填报内容:按照三年项目建设规划内容及资金额度填报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项目计划书》、《专家组评审意见表》(见附件)
3、报送要求:3月16日上午将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计划综合科(办公楼202室)
联 系 人:温俊伟
联系电话:66279017
邮 箱:cw79017@126.com
计划财务处
2012年3月6日
《项目申请书》
《项目计划书》
《专家组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