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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在三亚崖州湾科教园开展集中报账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30日 15:50 点击:[]

入驻崖州湾科教园各部门、单位、师生:

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工作要求,为适应学校管理机构和教学单位改革部署,好地服务崖州湾科教园入驻单位师生员工,长效解决入驻单位师生建账、报账等问题,在进一步优化财务报销流程,简化财务审批手续的基础上,财务处计划202391日起正式启动崖州湾科教园集中报账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崖州湾科教园集中报账单位

在崖州湾科教园集中核算单位包括崖州湾科教园管委会、南繁学院(三亚南繁研究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李松院士工作站、崖州书院等三亚常驻单位、科研团队或工作站,不包括三亚研究院。

二、集中报账的经费范围

202391日起,崖州湾科教园常驻单位所有经费均可在三亚报账。

三、财务业务事项办理

(一)教职工可在当地通过登录校园网“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报销单据,在完成业务审批流程后,将报销单据送至三亚南繁众创中心7楼投单机进行投递,由崖州湾科教园财务人员收单后进行审核报销。

(二)财务审批权限主要包括:

1.单笔支出或单笔项目借款10万以下的,由崖州湾科教园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单笔支出10万元(含)或单笔项目借款以上的,由崖州湾科教园财务人员提交相关单据到学校财务处履行审批程序后支付。

2.举办或承办会议的会议费预算,由崖州湾科教园财务人员审核。

3.科研项目的建账、到账认领由崖州湾科教园财务人员审核。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凡在崖州湾科教园报销的经费,会计档案由崖州湾科教园财务室进行归档,师生查阅会计档案在崖州湾科教园。

(二)已经在海甸校区建账的科研项目,如需在崖州湾科教园报账的不影响科研项目的结题,但查阅会计档案时会存在两个校区查阅的情况。建议历年科研项目继续在海甸校区报销,91日后建账的科研项目在崖州湾科教园建账、报账。科研人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海口或三亚报账,一旦确定报销地点,常驻地点未发生调整的,原则上不能更改。

(三)以上未列明财务事项办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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