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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2021年06月15日 18:0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文件规定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13月1日至20216月30日内完成。

接税务局通知,目前我校尚有1228人未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请尚未办理2020年度个税清缴的师生员工于6月18日前办理该业务。

高端紧缺人才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海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未依法办理或超期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属于税收违法行为,将影响您的个人纳税信用。请各位师生员工务必关注,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

相关政策说明内容和操作说明等已于3月份挂在校园网主页上。网址为:https://ha.hainanu.edu.cn/cwc/info/1004/1927.htm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单位、部门的所有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财务处

2021年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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