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海南省省本级结转结余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对截止当年3月底未支完的结余指标,省财政厅将于4月份全部收回;对截止当年6月底项目支出进度为0的结转指标,将于7月份全部收回;对截止到8月底项目支出进度低于60%的结转指标,将于9月份全部收回”。
同时,结余结转指标必须按照批复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执行,如有支出经济科目调整需求,需报财政厅批复后方可使用。为避免因经济分类科目问题造成资金不能正常支付指标被财政收回,请各单位(部门)登陆云杰系统,查找该项目的“当前可用余额”,根据“当前可用余额”确定项目在未来的支出,再按支出内容填写附件中的支出经济分类,财务处根据各单位(部门)填写的支出经济分类与系统中的支出经济分类进行对比,确定是否报财政厅调整。
现将《2021年结余结转项目及支出经济分类表》发送给各部门(单位),请各单位(部门)务必认真填写支出经济分类表,并加快项目预算执行。《2021年结余结转项目及支出经济分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8日之前报送至财务处200室,以便我处汇总上报财政厅调整。
附件:2021年结余结转项目及支出经济分类表.xls
财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