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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填报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2020年06月15日 17:30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预算调整的通知》(琼财采〔20161763号)的相关要求:政府采购必须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只有申请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才可报备政府采购计划,进入采购程序。

一、需要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单位(部门)必须先提出政府采购计划的申请:

1、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

2、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确需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足(指一个预算项目下,已经申报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超出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项目;

二、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范围

各单位可自行在云杰系统查看项目信息中的“对照码(财务)”并按以下原则申报:

1、由省级(财务对照码以字母R开头的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财务对照码以字母S开头的项目)安排的项目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2、网上科研项目、科研启动费(财务对照码以字母RS开头的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3、省拨、中央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对照码以字母T开头的),涉及政府采购的,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4、横向、纵向科研项目(财务对照码以字母Z开头的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不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5、凡财务对照码以字母J开头的项目,不需要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流程

1、各单位(部门)填报《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见附表1);

2、将《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设备管理处审核、汇总、加盖公章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在GFMIS系统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申请;

3、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为了做好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与开展,加快预算项目实施,请各单位(部门)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提前做好年度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请各单位于624日前将《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电子稿发送邮箱hnkou@163.com,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11办公室。财务处根据各单位的报送情况统一在财政GFMIS系统填报。


附表12020年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xls


联系人:财务处敖晓梅李翻翻6625659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寇周明符浅浅66256281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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