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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收回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余的通知

2020年05月11日 16:25 caiwu 点击:[]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精神:“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应足额退回至自然科基金委;退回的结余资金,多退的不予返还,对于未上报、上报不及时、上报不准确、存在漏报瞒报的行为,退回金额不足、退回不及时等情况,将纳入单位信用记录”。因此,我处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及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海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12月已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将上述清单中列示的所有结题项目资金余额进行了清理,并将结余资金上缴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同时,上述清单中的项目已经在财务处云杰系统进行了冻结,项目已停用,余额将不能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南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12月已结题项目清单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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