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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外发放劳务、绩效等操作流程的通知

2018年06月13日 09:4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各单位、各部门承接的各种考试考务费、计划外创收产生的课酬及科研课题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等劳务酬金,需在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外通过报账方式发放的,必须统一使用海南大学“友财工资薪酬辅助系统”制表,系统会自动与工资合并计税,打印出带水印标识的表格,按原审批程序经各级领导审批后,再交财务报帐。本通知从六月一日起执行。在“友财工资薪酬辅助系统”制表的时间与自动获取的合并计税的工资数据的时间是一致的,制表审批完成后必须在当月23号之前将报销单据提交到计划财务处218室,23号之后则延迟到次月制表,且不能提前制表到下月发放。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继续沿用原方法,不在此通知范围。具体操作及流程如下:

一、登录友财系统(请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或者谷歌浏览器)

先进海南大学官网,再登录校内个人门户,才能看到“工资薪酬辅助系统”,然后点击即可登录。(海大校内门户的账号是工号,密码需要询问网教中心)

1.校内门户登录界面

2.登录后点击工资先后辅助系统

二、在委托薪酬列表中,新增,选择相应的模板,以税法规定为准。每年度绩效考核奖励选择“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式及“工资薪金所得(年终一次性计税)”模板,“委托监考”劳务费选择“劳务报酬所得”计税方式及“劳务报酬所得”模板,其余均选择“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式及“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税)”模板。

三、新增清单的第一步需要选择一个表格模板,这个模板是对数据录入格式的规范,以便后期的统计汇总

四、选择报账点,修改清单名称

五、新增清单时,进入该界面是空白的,需要录入发放明细;有“新增条目”和“导入数据”两种方式,可以任选一种,或者两者结合使用

六、输入应发金额,点击保存

七、点击“数据试算”后,可以得到相应的个税,及实发金额

八、确保数据没有问题后,点击提交委托清单,提示信息选择是;

九、如果因其他原因不打算发了,请取消委托,然后删除该条单据记录

十、打印需要的印领表(都是带有水印的)

十一、操作技术指导彭坤,办公电话:66278639,邢玉霞,办公电话:6629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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