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执行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7】460号),为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层面绩效评价工作组和各项目执行单位内部绩效评价工作组。各项目执行单位内部绩效评价工作组,主要承担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负责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审核、监控项目各季度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表的填写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学校层面绩效评价工作组主要负责对各项目执行单位内部绩效评价结果的总体再评价工作,其评价结果作为上报财厅依据,包括组织专家总评价,绩效管理沟通、协调、上报和反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执行单位安排和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于5月5日前填报《项目执行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办公楼220室,同时报送电子稿。
2.以上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务必参加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项目自评单位(具体见附件2)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撰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报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后,于5月25日将自评报告报牵头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财务处220室。(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4.纳入跟踪监控项目单位(具体见附件4),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表》(见附件5),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天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财务处。2017年第一季度的分析表,请于5月15日前报财务处220室。
5.本通知电子版请于计划财务处网站上下载。
6.报送电子版指定工作邮箱:cw79020@126.com
联系人:汪惠兰(办公楼220),联系电话:66279020
附件:1.项目执行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组人员名单
2.海南大学2016年绩效自评项目汇总表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4.海南大学2017年财政绩效监控项目汇总表
5.项目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表
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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