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自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1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除正高级职称人员基本工资待遇外,每年提供高层次人才津贴60万元。
支持组建科研团队,优先支持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可按第四层次人才享受相关待遇,并优先推荐纳入省级人才计划。
提供安家费50万元。入职后的前3年,学校提供人才周转房或享受每月5000元房租补贴。经认定为海南省C类人才后可申请海南省人才公寓一套(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在海南工作满8年赠与100%产权),并享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海南大学人才引进政策的,经考核合格可解决事业编制;不能解决的可根据考核情况和学校岗位需求,按照劳务派遣方式择优安排相应工作。
按照海南省相关政策,对应享受落户、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按《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
海南大学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作共建”高校。现有全日制学生4.2万人,拥有27个二级学院,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2个本科专业、10个博士后流动站,4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882人,其中国家级人才62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杰青、优青等其他国家级人才52人。
学校面向国家战略和海南地方需求,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标准,着力构建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撑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学科体系;坚持“支撑引领、特色取胜,高位嫁接、开放创新”的发展理念,围绕“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全健康”“信息技术”等七大领域打造优势学科群,实现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1.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电子邮箱,并抄送至人才办邮箱rscyjb@hainan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申报海外优青;
2.系统开放后将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1.项目申报咨询
科发院 杨老师
电话:0898-66160313、18570148226
2.人才政策咨询
人才办 王老师、曹老师
电话:0898-66271136、17330890306、
13976619528
3.各学院联系人方式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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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hndxwx@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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