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2]76号)和《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公开答辩,现将生态与环境学院推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对推免学生名单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
电话:66269468联系人:王老师
公示期: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