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学院审核,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公开答辩,现将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对答辩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材料。
电话:66269468联系人:王老师
公示期:2022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6日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