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 部署,结合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 位的原则,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平 台为学信网开发的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等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00%,即复试人数为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的100%。所有满足相应学科(类别)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基本要求 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一)复试范围:
1.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学生人数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环境资源与利用)招生计划数72(其中南海 国家重点实验室单位招生计划数5),进入复试考生人数72;
2.复试名单 请参考附件1
3.参加夏令营政策考生优先录取原则 参加夏令营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 我学院与夏令营考核通过相同专业时,进入我院复试名单后,按照排序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审查方式:上传电子附件+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审查。
电子附件上传时间:考生须在3月28日18:00前完成材料上传。
上传地址:1340302850@qq.com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环境资源与利用)专业在线视频确认、资格审 核时间:3月29日
须上传的电子附件包含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须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上传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截图)。
4.往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截图)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截图)。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上传 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 盖章)。如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上传相关的清单。
8.《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 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 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 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还须上传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 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上传: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第方简表》为准。 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按要求的顺序编号,以文件夹压缩包方式,并以“报 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资源利用与植物保 护+王某某+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形式命名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 名发至上传以上地址。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不予复试。
(三)加试
(1)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①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的专科生;
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本科结业生;
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 专业考生。
(2)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加试形式:笔试(采用“不间断云监考”的方式)。
①学院将加试科目试题录入终端,并在平台上做好考场安排与管理, 由平台发送笔试试题,考生用设备接收,进行不间断云监考。
②考生自设考场,必须保证其为独立空间,并保证此空间中没有接受 外来音频、视频的设备。否则将视为使用不规范考场,按意图作弊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有意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则取 消其复试资格。
③考生统一使用A4纸张、写清楚题号进行作答。考试结束后,在视频 监控范围内,使用手机等设备扫描为PDF文档,按照“报考学院名称+考生 编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的方式命名,通过邮箱回传给学院指定邮箱。
(4)加试时间:3月29日 (四)复试内容及分数: 复试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20%)、 综合能力考核(60%)、外语能力考核(20%)。
①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②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 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主要通过考生差额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完成。
③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 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 解以、科研潜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主要通过考生进行个 人汇报(主要介绍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 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 工作表现等)及复试专家提问完成。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复试总分为100分。
(五)复试日程安排: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复试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全天) 考生须在面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系统测试。面试进度难以完全预测, 在专业面试开始后,未面试考生须时刻关注系统,及时掌握测试进度。
(六)特殊加分政策: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 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 策。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 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④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告。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 加分。 符 合 特 殊 加 分 政 策 的 考 生 须 在3月28日 前 通 过 邮 件 (1340302850@qq.com)报备,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七)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 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按百分 制计算):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环境资源与利用)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2)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
(3)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国家 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八)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见附件2二、调剂2022学院各专业拟不进行校外调剂,如学校相关政策有调整,则另行公 布。 三、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 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第一志愿,对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 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 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 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 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WGY)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 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ZZLL)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 名单。
(3)学院于复试结束三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 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192906(生态与环境学院招生办)
0898-66251735(学校招生办)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98-66192906。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学生端操作指南
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