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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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海南大学2021年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2021年03月24日 04:1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成效,引导我校青年学子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提升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踊跃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美好新海南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海南大学2021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1年4月17-19日

二、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竞赛目的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竞赛旨在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四、参赛对象

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五、竞赛基本方式

全体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相关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海南省竞赛;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六、参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作品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严重违规作品的惩戒措施详见团中央《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六章。

我校硕博连读(直博生)若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可自选上述6个组别或6个学科中的一个报送,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5.根据省赛要求,校赛设置留学生科技作品风采展示环节,鼓励各学院组织留学生积极参与,在全校范围内遴选10支优秀留学生作品进行展示,申报作品经校级评审委员会预选后,统一参与决赛项目终审活动,成绩不纳入总排名。关于留学生展示团队要求,第一作者必须为留学生,其他要求与参赛团队要求一致。

七、奖项设置

海南大学2021年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校级竞赛将依据省级评审标准共分为校内专家预审与现场终审两个环节,预审要评选出报送作品的5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3%、8%、24%、65%的比例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依据校级终审结果,校团委将按照团省委分配名额择优报送参与省级竞赛。

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分,经遴选确认的留学生展示作品,每件计4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分,报送参赛资格审查通过的作品每件计1分。授予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院,根据各学院赛事组织工作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得集体奖项情况与学校年终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基层团委评优等工作挂钩。

八、作品要求及格式

申报个人作品(集体作品)时需按要求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1.2021年度大赛申报书(附件1);

2.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校证明;

3.纸质作品;

4.参赛团队承诺书(附件2);

5.竞赛汇总表(附件3);

上述所有材料均上交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式一份。

九、竞赛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0日前,各学院成立组织委员会,按竞赛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有条件的学院可举办院级竞赛,选拔本学院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2021年4月13-14日,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预审;

2021年4月17-19日,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决赛。

十、评审细则

大赛评审细则详见评分标准(附件5)。

十一、申报事宜

1.纸质版材料: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至思源学堂A104值班处(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发至邮箱: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电子版材料按照17TZB+学院+作品数量命名,汇总后统一发送);

2.有实物的学生(团队)可附上作品实物;

3.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参赛学生需自己留底。

联系人:张师源(老师) 邢富程(学生)

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电子邮箱: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

附 件:1.竞赛登记表

2.参赛承诺书

3.竞赛汇总表

4.竞赛评审规则

5.竞赛评分标准

6.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海南大学科技处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1年3月22日

海南大学生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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