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已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座落在美丽的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学院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生态学博士后流动站、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环境资源与利用”方向)。院内下设两个系:生态学系和环境科学系。开设两个全日制本科专业:生态学和环境科学。学院拥有“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研究中心”、“海南省农林环境过程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海口市环境毒理学重点实验室”、“海南省“海智计划”海南大学工作站”、“海南省院士工作站”、“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等科教平台,并有多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新加坡科学院、美国人类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院士作为特聘教授。
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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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生态与环境学院 (联系电话:0898-66192906) |
071300生态学 |
01植物生态学 |
全日制 |
40(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3普通生物学或636自然地理学 ④805生态学 |
复试科目:1031生态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田间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 2.环境科学概论 |
02生态系统生态学 |
03修复生态学 |
04可持续生态学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01热区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循环 |
全日制 |
20(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7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
复试科目:1010环境生态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环境化学 2.环境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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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热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环境功能材料 |
03热区污染物环境行为与环境效应 |
04热区环境规划与管理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
01环境资源与利用 |
全日制 |
65(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9农业知识综合一(含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土壤肥科学) ④868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基础 |
复试科目:1020土壤农化分析与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1.土壤学 2.植物保护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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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中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海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说明)https://ha.hainanu.edu.cn/gs/info/1024/3045.htm,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考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及考点公告。
六、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公告。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栏目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七、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期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办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资助与奖励政策
1.录取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8000元。
2.录取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5000元。
3.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
4.可以依据相关奖助条件享受其它各类奖助学金。
具体奖助政策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网址:
https://ha.hainanu.edu.cn/gs/yjsc/glgd.htm。
九、其他
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12000元/生•年。
3.我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4.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学校(hts:/a.hainanu.edu.cn/gs/)
学院(https://hd.hainanu.edu.cn/sthj/index.ht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学校(0898- -66251735),学院( 0898- 66192906)
电子信箱:学校( hnyjs@hainanu.edu.cn )学院(354478275@qq.com)
邮政编码:570228
海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