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海南大学教务处文件《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0]69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经过接受学生报名、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学籍和综合素质情况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奖励加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审议等环节,我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现将拟推荐的本院学生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投诉电话:66269468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3日至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