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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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5级毕业生“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2019年11月23日 23:44

各2015级毕业生团员:

有关2015级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切实做好2015级应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根据我校团委工作的相关条例和《团章》安排,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

生态与环境学院2015级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团员个人发起)

团员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菜单。

(一)升学: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三)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四)出国(因公出国/境):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转入组织。

(六)出国(因私出国/境):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七)未就业: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八)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三、相关要求

即日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11月26日前,以各团支部为责任主体,要实现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为实现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100%发起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在11月25日之后,仍然没有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的团员会采取强制转出的方式转出到该学生当地的乡镇团支部。若造成团籍丢失等后果,本学院概不负责,望各位2015级毕业生团员重视。

联系人:孙旖鸿;联系电话:15058478039。

附件1:/upfile/htmledit/web993565/file/20191123/20191123234631603160.pdf

附件2:/upfile/htmledit/web993565/file/20191123/2019112323479159915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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