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学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七类特殊困难学生”核查结果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确保学生不“因疫致贫失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0)5号〕要求,学校以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为基准,核实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七类特殊困难学生”(1、遭受新冠肺炎的贫困家庭学生;2、因遭受新冠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4、城乡低保学生;5、特困救助供养学生;6、孤儿;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结合国家资助子系统提供的数据,经院、校两级核实后,核查出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七类特殊困难学生”共计152名。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本学期国家助学金一档的标准(1900元/生)发放资助金。未获得国家助学金但本学年已获得捐赠类及其他类别助学金(如:中海油助学金、吴旭助学金、校友设立的助学金等)且金额达到国家助学金二档标准及以上的学生不在本次资助范围。
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与社区教育中心反映,并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部(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者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静怡
电话:66263360
邮箱:xsczzgl@hainanu.edu.cn
特此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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