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中所起“督教、督学、督管”的重要作用,根据《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海大办〔2019〕45号),决定启动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新一届本科督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研究国家有关开云app下载苹果 督导政策及各类教学评估制度,开展本科教学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等工作,并参与研究、制定学校各类教学评估方案、评价指标的讨论工作等。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能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规范。
2.具有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品质和坚持原则、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或退休教师、资深教学管理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且身体健康、精力时间充足,热爱并乐意从事督导工作。
5.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或有教学督导经历者优先。
6.现任中层管理干部原则上不参加选聘。
三、选聘方式与程序
(一)选聘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商议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少于1人。
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海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办公楼113室)。
(二)选聘程序
根据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进行审定后择优报送学校审定。
四、聘期与待遇
1.学校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为2年;
2.学校发放督导津贴,每学年按十个月计,每月2300元。如安排的工作未完成,适量减扣津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6252753 Email:zpzx@hainanu.edu.cn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