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2〕76号)和《关于海南大学选拔优秀推免生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通知》(海大学工〔2022〕26号)的通知要求,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精神。2022年9月5日,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推免指标,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和替补候选人名单,先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材料。
公示日期: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1日。
咨询电话:66166261丁老师
附件:1.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各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学生指标
分配说明
2.2023年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2022年9月16日